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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论创新指导日新月异的新闻实践——四川新闻奖论文获奖作品的分析与点评

    2020-08-04 14:57:00  来源:  编辑:记协网编辑

    ◎ 特邀评委 贾璋岷

    新闻论文作为四川新闻奖综合类评选项目之一,它评选的对象是研究新闻实践、新闻理念、新闻理论的文章。

    本届四川新闻奖从各单位按评选规定参加评选的作品中,评出了一等奖两件、二等奖3 件、三等奖6件。基本代表了本年度各单位送审作品的最高水平,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 一定的总结实践经验、传递业界动向、拓展业界视野、指导新闻实务的重要作用。

    本届论文评选有两大特点,一是规定新闻论文不超过 8000 字,比往届(上届之前都是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 字)有所增加。二是新闻教研机构的教师、研究人员可参评新闻论文项目。

    这两大特点,自然是与中国新闻奖的同个项目评选要求相衔接、相吻合同步的。在本届的四川新闻奖论文类评选中,都得到及时体现。

    在评选中,评委严格对照标准, 对报送的所有论文,用一把尺子进行衡量。

    首先,评审组对报送者的资历进行审核,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的人员。

    我们掌握一个原则,即作者应为新闻工作者,是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由新闻单位把握)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按规定在新闻单位从事党务、行政、经营、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参评新闻作品项目。所以,在初审中,对于研究对象和题材主要是党务、经营工作的论文,严格把关,必要时, 通过报送单位对作者身份予以核实。有一篇作品,尽管曾经在中国报协有关评奖中得过奖项,但我们认为是论述经营工作的,故而对作者身份及时核实,并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相应处理。

    其次,查实是否是在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刊号的报刊,而且是在上一年度刊发的新闻论文。初审时,评审组逐一对每件作品发表的刊物进行核实。一是鉴于当前刊登论文的刊物情况各异,对于内部刊物发表者,基本淘汰。二是对于所谓B 刊,即收费刊登文章的一些影响面狭窄的刊物,分别对待:文章优秀者,进入下一轮再议,完全属于“花钱买版面”且版面品相糟糕、文章质量粗糙者,直接票决淘汰。三是文章优秀,但是刊发处不符合评选规定者,严格按规定办。有一篇稿件,质量很高,完全可以进入复审,甚至有可能获得较高奖项,但是,它是一篇在某个研讨会上的交流材料,最终没发表在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刊号的报纸或刊物上,而是收入专集,这个专集尽管是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但不符合报送要求,只好忍痛割爱。

    第三,严格对新闻论文出现常识差错和文字差错把关。评审组分别对报送论文进行文字审核,提出意见,再经全体评委认可。此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是属于重大政治问题,直接表决是否出局,如出现过的某篇论文仍在沿用“一带一路战略”提法。二是严重用语不当且贯穿全篇所有论证始终的,如 有篇论文,题目就是“地方电视台的 困境与救赎”,而且用一半篇幅来论证“救赎”。评审组认为,“救赎”一 词用语不当,它除了“赎回”“偿还” “履行”等外,更多本来是宗教用语, 即对所谓“原罪”的自我觉悟、自我 拯救,即便是引申义、比喻义,用来 表述对传统媒体困境的突围、发展, 也不妥当。传统媒体有何“原罪”需要“救赎”?所以,该文在第一轮票 决受到质疑。三是对一般性文字差 错,先审核出来,根据情况进行或淘 汰、或降级的处理。比如,表述有严 重错误的作品,严重存在使用成语 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 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量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 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在初审之后,即重在内容上进行评审。新闻论文一方面看选题, 看是否站在前沿,注重了理论联系实际,重视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另一方面看论述过程,看是否做到了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评审组认为,优秀的新闻论文要体现出学术规范性,要有创新,这种创新可以是研究标的的创新、观察角度的创新、结论和观点的创新,也可以是论证方式的创新,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为学界认可;帮助新闻实务工作者思考、工作,为业界认可。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报送、新闻界杂志刊发的《媒体融合的目标与实践的三个层面》(作者廖翥、邓树明),针对媒体融合这一重大现实问题,选题切合实际,论证中,用实证性的研究方式提出媒体融合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论文继而提出传统媒体在推动融合时,不但要重视宏观层面集团“中央厨房”这样的宏观设计,还需要重视中观的媒体层面融合以及微观的项目层面融合。评审组认为,论文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意义,对实践也有较强启发意义。

    在研究方法中,该文对全国主要报业集团的媒体融合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方面搜集了各主要媒体集团的相关文献,另一方面还对相关人士进行了网络访谈,再一方面利用到其他集团参观学习时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出观点并进行撰写。

    由于论文切合实际,又有理论底蕴,刊登后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一方面在期刊当月的所有文章中的网络下载量名列前茅;另一方面学术界人士对此文章的观点表示赞同并进行了讨论;再一方面也引发业界对此文章的关注,一些杂志还全文转载文章。

    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报送、中国电视杂志刊发的《新媒体时代UGC 短视频生产中的纪实类表达》(作者宋锦燕、李立),着眼于新媒体带来的颠覆式改变,让新媒体时代的视频生产在技术赋能的情况下获得了丰富的新特征这一聚焦点,论述了UGC 视频生产的原生性、草根性、粗糙乃至粗粝的风格,为短视频生产带来了极大的生命力的表征;分析了纪实类产品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具有记录和表现现实、凸显下沉风格、互动社交和联结、情感性和与PGC 协同生产等特征进行层层分析,最终得出短视频的未来受到技术发展和情感需要的影响等结论。

    该文通过在主要的短视频分发平台上,持续观察相关文本,然后参阅大量文献,获得分析框架,并进一步进行系统研究,最终通过不断观察和交流, 丰富和提炼核心观点。

    该文发表于核心期刊《中国电视》,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大,也被多次转载及引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评审组认为,短视频正在成为新闻传播中最重要最有影响的部分,自由原创纪实类短视频通过聚合作用客观反映了现实生活的大致全貌。该文对短视频的研究具有实践意义,也有理论总结价值。

    以上两篇论文,经投票,均获最高票;后经再次复议和审核,决定评为一等奖。并且,作为中国新闻奖推荐篇目报送。

    对于其他二、三等奖的作品,就不一一分析了。综合起来,对今后拟报送新闻论文的单位和作者,可以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一是注意尽可能不要有差错。政治术语要准确、学术用语要规范、文字差错要尽量杜绝。有导向性错误,这触犯的是红线;有事实性错误,这触犯的是底线;有表达性错误,这触犯是标线。

    一篇论文中出现差错,责任首在发表论文杂志的编辑与校对,但论文作者也负起第一责任,以确保新闻论文作品质量与水平。从新闻论文作者来看,几乎都是出于各新闻单位的业务骨干甚至是报台网负责人之手,文字水平应该没有问题,由于差错被淘汰,实在可惜。建议在杂志发表前,可以与杂志编辑联系,索回一份清样,自己认真做一次审阅和终校。

    二是注意选题内容和作者身份。如果是论述的经营、广告、党务、管理等内容,建议不送新闻奖的评选;如果作者身份不是新闻从业人员,而是分管经营的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等,也不要送来参加评审。

    三是注意发表的载体。发表在内刊、内部交流资料、专集、出版社文集等等,在中国新闻奖评选规则没有改变之前,这些文章再好,也不能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