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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选送
    暨举办2019年度四川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的通知

    2020-04-03 11:27:00  来源:  编辑:记协网编辑

    全省新闻单位、市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市州新闻摄影学会、省内各刊物、网站、四川新闻摄影学会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摄影师:

           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选送工作暨2019年度四川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是经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四川省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摄影最高奖。由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承办。

        本赛事将于2020年4月举行,截稿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请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推荐报送程序以及本《通知》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本届年赛采用电子网络平台进行投稿和评选,所有参评作品均请上传至2019年四川新闻摄影年赛评选征稿系统,上传网址为:www.scph.cn 视觉四川网站,注册后(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如遗忘密码请联系评委会工作人员)选择2019年度四川新闻摄影各子项目投稿。

    评委会办公室电话: 陈妍蓓  028-86968204  18111555195

    评委会工作人员: 陈妍蓓  田 为 杨 树

     

    附件: 2019年度四川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

      

     

     

     

    附件:

     

    2019年度四川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办法

    (参照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办法)

     

    一、参评范围

    新闻摄影初评范围为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拍摄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发的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和移动端的新闻摄影作品。

    初评作品按照单幅、组照和国际传播奖项三类分别评选。组照作品需按发表年度申报,要求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拍摄时间跨年度的组照,至少有一张照片拍摄并刊发于2019年。

    二、推荐、报送办法

    各单位推荐、报送数额不限。各新闻单位推荐范围应包括本单位所属子报、新闻网站和移动端作品;各地区报送范围应包括本地区符合《评选办法》"评选范围"规定的新闻网站作品。

    三、奖项设置和参评作品要求

    本次初评产生30幅(组)参加2019年度四川新闻奖评选,并推选20幅(组)参加2019年度中国新闻年赛。

    1.各单位需通过网站(网址:http://www.scph.cn./)上传参评作品、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扫描图或网页截图。如上传材料不完整,没有样报或网页截图的,视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评选。

    (1)参评组照要求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

    (2)上传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在2--8M之间。

    (3)作品图片、标题、图片说明内容需与刊播时一致。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但不得超出报道范围。

    (4)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和网页要求扫描或截图为JPG格式图片上传。

    2.

    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摄影作品,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的报样或网页等依据。如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3.请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4.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须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组照中任何一张照片未通过真实性鉴定,即取消该组照片评选资格。

    5.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初评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四、关于作者(主创人员)、编辑申报要求

    参评作品申报作者(主创人员)姓名和排序,以刊发时为准,刊发时署名为笔名的,申报时可在刊发名后加括号填报本命。刊发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主创人员);组照作者(主创人员)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航拍作品作者(主创人员)参照组照申报。申报"集体"的,需另附全部作者(主创人员)名单。

    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申报时必须按照对作品的贡献度排序,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人员可以重复。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报送数量上限为规定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数量的2倍以内。

    按“集体”申报的作品,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五、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评作品的权利,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评作品作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参评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中的人、建筑或其它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由参评作品作者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相关责任。本《通知》解释权归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

    六、评选费用

    每幅(组)参评作品缴纳评审费150元(由送评单位支付)

           款汇至:户  名: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成都华兴支行

           帐  号:51001895036050393209

    七、特别注意

    各单位组织推荐报送作品以及自荐、他荐作品均须在截稿时间2020年4月20日24时前按要求报送参评作品。参评作品的评审费,请于2020年4月20日24时前足额缴纳。

    逾期未申报作品、缴纳评审费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有关事项请与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初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陈妍蓓

    联系方式:(028)86968204  18111555195

    上传参评作品网址:http://www.scph.cn./  (上传作品标题请备注【2019年度四川新闻摄影年赛】)作品分类"综合其它---四川新闻摄影年赛---2019年度---单幅/组照/国际传播"

    注:移动端包括川报观察、封面新闻、四川观察、锦观新闻、红星新闻、成都发布以及市州党报党台移动客户端。